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实现新的跨越” 集中教育活动的意见
为进一步改进政风、行风,转变机关作风,树立“为民、务实、清廉”新形象,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实现新的跨越”集中教育活动的意见》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今年上半年在县、乡机关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实现新的跨越”集中教育活动。
一、指导思想
这次集中教育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省第十二次、市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集中解决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集中教育活动,使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切实解决,干部素质得到明显提高,作风建设得到明显加强,机关形象得到明显提升,为“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建设中国最美乡村”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和作风保证。
二、主要任务
这次全县开展的集中教育活动,务必要针对解决目前县乡机关存在的突出问题来进行,大力弘扬讲政治顾大局、讲宗旨强服务、讲开拓思进取、讲忧患谋发展、讲廉洁守纪律的风气。
1、要进一步树立大局观念,努力形成政令畅通的工作局面。纠正和克服本位主义,着力解决大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部门利益至上,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执行党委、政府的决策指示不坚决等问题;克服不服从组织决定和安排,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的自由主义歪风。教育引导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从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和发展意识,自觉维护党委、政府的权威和形象,确保政令畅通。
2、要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着力形成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纠正和克服弄虚作假、作风漂浮、形式主义、片面追求表面政绩等问题,切实扭转纪律松驰涣散、办事效率低下、做事推诿扯皮等现象,着力解决服务态度消极、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教育引导全县机关党员、干部树立正确政绩观,进一步增强求真务实、为民服务的意识,大力推行首问负责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集中办理制度、代办服务制度、并联审批制度、限时办结制度、重点项目全程服务制度。积极营造干部服务于群众、机关服务于基层、各方面服务于发展的浓厚氛围。
3、要进一步强化进取意识,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纠正和克服放松学习、精神不振、安于现状、无所作为等现象,着力解决不思进取、被动应付、标准不高等问题,切实扭转玩风、走读风盛行等现象。教育引导全县机关党员、干部保持蓬勃朝气和昂扬锐气,以对婺源发展高度负责的使命感,进一步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不断完善发展的新思路,推出发展的新举措,提升发展的新境界,争创一流业绩。
4、要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加快形成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纠正和克服小富即安、小进则满的小农思想,着力解决手捧“铁饭碗”,得过且过、自我加压不够、自我感觉良好的问题。教育引导全县机关党员、干部开阔视野、提高眼界,加强对县情的了解、对发展态势的把握,切实增强不进则退、小进也是退的忧患意识,牢固树立“工作为我、我为工作”的主人翁思想,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增强工作的创新能力。
5、要进一步弘扬清贫精神,积极营造廉洁从政的清风正气。纠正和克服贪图享受、滥用公款吃喝、讲排场、比待遇、奢侈浪费等问题,坚决制止私设“小金库”、违规开支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刹住干部入股经商、参与赌博、酒后驾车、生活作风不检点等歪风,着力解决干部为政不廉、以权谋私、“索拿卡要”、参股谋利等问题。教育引导全县机关党员、干部牢记“两个务必”,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一步规范从政行为,增强党政机关的公信度。
三、活动时间及参加范围
集中教育活动从3月初开始,至6月底基本结束。参加活动的范围为县乡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司法机关、群团机关、驻婺各条管单位。
四、方法步骤
集中教育活动按全县统一部署和要求,县、乡两级机关同时进行。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级机关的教育活动,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分别组织实施,集中教育活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3月上旬至4月上旬)
1、动员部署。召开全县动员大会,对活动进行全面部署。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组织召开全体机关党员、干部大会,认真学习贯彻,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
2、专题教育。在深入动员的基础上,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宗旨意识”、“发展意识和忧患意识”、“廉政意识和荣辱观”三个专题组织学习教育。专题学习教育中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讲话、省市党代会精神、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三代领导核心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论述等重要文献。党委(党组、支部)书记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分工搞好重点辅导,并认真组织讨论。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注意创新载体,通过举办报告会、座谈会、演讲竞赛、知识竞赛、学习心得体会文章评比、到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实地学习、争创“人民满意公务员”和“行业服务标兵”活动等,丰富学习形式,深化学习内容,提高学习效果。
要通过学习教育,使机关党员、干部充分认识我县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加深对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树立新风正气的极端重要性的认识,以积极的姿态参加集中教育活动;要让机关党员、干部真正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武装头脑,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意识,增强加快发展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为活动的有效开展打好思想和理论基础。
(二)查摆分析(4月中旬至5月中旬)
1、征求意见。要通过召开领导班子和股室(或支部)专题会、座谈会、走访基层群众、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和途径,实行开门整风,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
2、查摆剖析。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党员、干部对照胡锦涛同志提倡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本次集中教育活动的主要任务,结合征求到的意见认真搞好个人检查反思。各单位党组织要对本单位政风、行风、机关作风建设状况进行认真分析,深入查摆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原因。
3、边查边改。把整改贯穿于教育活动的全过程,边学边改、边查边改,以整改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三)整改提高(5月下旬至6月中旬)
1、集中整改。各单位对查摆评议中反映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重点,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措施要实事求是、明确责任,既要有解决问题的目标要求,又要有可操作的具体办法举措。
2、建章立制。各单位要针对当前政风、行风、机关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现有制度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凡是有利于促进发展、有利于方便基层和群众的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凡是已有制度而执行不到位、执行不坚决、执行不严格的,要加大落实力度。要常抓不懈,促进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建立和完善。
(四)评议总结(6月中旬至6月底)
1、开展测评。县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对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集中教育活动情况进行评议和测评。各单位也要结合查摆剖析情况对本单位所属单位的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测评和评议。
2、总结表彰。集中教育活动后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活动进行全面总结。根据评议测评的情况,评选表彰一批活动成效突出的先进单位。
五、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
开展“加强作风建设,实现新的跨越”集中教育活动是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作风建设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要对分管部门、单位的集中教育活动进行指导、协调、督查,切实负起责任。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县委决定成立全县“加强作风建设,实践新的跨越”集中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县委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活动的组织实施。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办公机构。
2、务求实效
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目的是要解决机关作风中存在的问题,取得实际的效果。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做到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使作风建设的成果让群众受益、群众满意。要把教育活动的每个阶段和环节的工作,抓紧、抓细、抓实,确保活动取得切实效果,努力把全县机关党员、干部建设成为一支具有科学管理能力、工作尽职尽责、服务主动积极、纪律作风严明、精神奋发进取的生力军。
3、加强宣传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社会影响,增强集中教育活动的效果,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及时宣扬先进典型,交流活动经验。同时,要有选择地公开曝光一些反面典型。
4、加强检查督促
集中教育活动期间,要建立督查制度,抽调纪检、组织、人事等相关部门和新闻单位人员组成督查组,开展“请你监督”活动,采取发放作风评议卡、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投诉信箱、明查暗访等形式,对各单位作风建设情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督促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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