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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上饶市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党员荣誉证》发放工作的意见
饶组发[2005]22号
为党龄在50周年以上党龄的老党员颁发荣誉证书,是市委组织部关心老党员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确保今后更加及时准确地把《老党员荣誉证》发放到每个老党员手中,真正把这件好事办好办实,现就进一步做好《老党员荣誉证》发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老党员荣誉证》发放工作的重要意义 老党员有着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政治素质,是党员队伍中的一个重要群体。为老党员颁发荣誉证书,充分体现了党组织对老党员的关心关爱,对于激发广大老党员的政治荣誉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党员意识,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党组织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把它作为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切实把这件关心、关怀老党员的好事办实办好。 二、进一步做好《老党员荣誉证》发放的基础统计工作 各地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党龄满50周年老党员的统计工作,确保名单一个不漏,信息一项不错。要结合2006年党内统计信息库的更新和完善,督促基层党委建立老党员统计台账;对基层党组织上报的老党员基本信息,组织部门要认真核实,情况不明的,要查阅档案予以确认,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老党员基本信息库,并逐年更新。力争通过组织部门、基层党委双向把关,确保《老党员荣誉证》的发放准确无误。 三、准确及时地做好《老党员荣誉证》的发放工作 (一)《老党员荣誉证》发放工作的有关要求。在每年“七•一”前夕或市委组织部统一部署的发放工作之前,要根据当年《老党员荣誉证》发放名单,制定方案,明确发放时间、要求,并采取县(市、区)常委带队走访发放一批,组织部门发放一批,各基层党组织发放一批的办法,完成当年《老党员荣誉证》的发放工作。组织部门和基层党委要指定专人根据发放名单、党员档案等资料统一填写《老党员荣誉证》并贴好照片,不得将空白或填写不准确的《老党员荣誉证》发到老党员手中。《老党员荣誉证》原则上每年发放一次。 (二)及时发现和处理《老党员荣誉证》发放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在《老党员荣誉证》发放中出现错发、漏发等问题或老党员反映情况时,由老党员所属基层党组织负责审核,并做好解释工作;确有错误的,统一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进行补发、换发;同时查明出错原因,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在每次《老党员荣誉证》发放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组织部要将发放情况报告及时报送市委组织部组织科。 四、进一步加强对《老党员荣誉证》发放工作的宣传和督查 要充分运用电视、报纸等媒体加大对《老党员荣誉证》发放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老党员发挥余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先进典型。对部分党龄未满50周年的党员提出的疑虑,要做好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组织部门要加强对《老党员荣誉证》发放工作的督查,对老党员向党组织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答复并督促抓好落实。
2005年11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