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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什么?怎样正确认识?
党章指出,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
坚持党在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动摇,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胜利前进最可靠的保证。邓小平同志最关注的就是这个问题。他在各种场合多次向全党、全国人民郑重申明:我们这一基本路线不会变、不能变、不许变。他说:我们要向世界说明,我们现在制定的这些方针、政策、战略,谁也变不了。为什么?因为实践证明现在的政策是正确的。改变现在的政策,国家要受损失, 人民要受损失,人民不会赞成。要坚持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关键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
近20年来,我们党之所以能够领导和团结全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经受风险考验,实现政治社会稳定、经济快速发展,最根本的是因为任何时候,特别是在关键时候;始终没有偏离“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这是我们党最可宝贵的经验。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把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四项基本原则、改革开放这两个基本点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我们的事业就一定会继续前进。
17.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应该从哪些方面努力?
共产党执政就是领导和支持人民掌握管理国家的权力。这是党领导人民管理国家的根本原则。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最基本的就是保证人民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尊重保障人权。这些方面,概括了人民民主的本质要求,指明了进一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的方向。发展民主,就要努力在这些方面取得成效。工作重点,是注重制度建设。这是邓小平同志一贯强调的思想。他指出: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这里把制度问题提到很高的高度。政治体制改革,一定要着眼于民主制度建设,真正建立有利于我们事业不断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体系,建立完善各个方面的制度,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这样,社会主义民主才有保障,才能有序运行。
建国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有了很大发展,各个方面的民主制度基本建立。我们还要使这些制度更加完善,更加成熟。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建设,首先是坚持和完善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其他方面的制度。(1)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的是保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加强立法和监督工作,密切人民代表同人民的联系,把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同立法决策结合起来。(2)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重要的是逐步形成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决策机制。(3)坚持和完善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重要的是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加强同民主党派合作共事,巩固我们党同党外人士的联盟;继续推进人民政协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之成为党团结各界的重要渠道;巩固和发展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4)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重要的是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切实加强民族工作,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同时,我们还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如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中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作用,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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