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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要牢固地树立民主集中制的全局观念,又要尊重客观经济规律,按经济规律办事。市场经济有自己通行的规则,民主集中制也有自己的规则,两者的功能和适用范围并不相同,因而决不能相互混淆和互相替K。民主集中制也是统筹兼顾各种利益关系的准则。但它并不直接调整经济关系和经济利益,而是通过政治权力的配置,通过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来调整利益关系。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它也不直接介入市场,调节市场中具体的利益关系。如果把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直接用于市场,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来调整各利益主体之间的关系,将会给经济生活造成严重的紊乱和危害。市场经济的规则是价格机制、供求机制和竞争机制。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市场经济运行的最基本的规则,就是等价交换,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实现同等价值量的交换。在这里,决不能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可见,民主集中制尽管与市场经济紧密相联系.却又不能取代市场经济本身固有的运行规则。因此,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必须牢固地树立民主集中制的全局观念,同时又必须尊重客观经济规律,把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按经济规律办事有机地统一起来。
71.怎样理解“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
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是因为每个党员都是党的一分子,只有个人服从组织,党才能形成统一的整体。如果党员可以随心所欲地对待党组织的决议、决定,不遵守党的纪律,那么,也就丧大了战斗力。同时,在党的政治生活中,一般来说,党组织的决定反映和集中了大多数党员的要求和意见,服从组织决定,就是服从正确或比较正确的意见。在某些时候,也会发生党员个人的意见和党组织的意见不一致,一时难以辨明哪个正确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为了维护党组织的集中统一,同样要求党员个人在行动上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党允许党员保留个人意见,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样既可以保证党在行动上的统一,又可以防止压制党员的正确意见。
72.怎样理解“少数服从多数”?
个人服从组织,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都在一定范围和一定意义上体现了少数服从多数。在党的组织讨论决定问题时,由于个人了解的情况不同,考虑问题的角度不一样,大家的意见可能不完全一致,这是正常现象。但是,全体党员最终必须执行一种决定,而不允许对同一个问题同时执行几种不同的决定。为此,就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及时做出决定,统一大家的思想和行动。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可以保留自己的意见,但必须承认和执行多数人所通过的决定,在行动上不得有任何反对的表示。即使有时少数人的意见是正确的,也应在执行多数人的意见的前提下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正常的程序进行解释,使多数人认识和接受正确的意见,这才能既保留不同意见,又保持党的组织统一和行动一致。
73.怎样理解“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
下级组织与上级组织是被领导与领导的关系。党的下级组织对于上级组织的指示、决定,必须坚决地贯彻执行,做到令行禁止,决不允许对上级的指示搞实用主义,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同时,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也是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因为,下级组织和上级组织的意见虽然都是党员意见的集中和反映,但上级组织所集中和反映党员意见的范围比下级组织要大,而且上级组织通常了解情况较多,分析问题更全面,处理和决定问题也比下级组织有更大的准确性。如果上级的指示和决议不适合当地的情况,可以向上级提出意见,但必须在上级组织同意后才能加以调整或改变。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下级组织来不及请示上级组织而又必须马上作出决定,可以边行动边报告,或事后报告请求批准。在某些时候,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也可能不完全有利于下级组织,但从长远和全局利益来看,有利于党的整体,因此必须服从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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