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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党组怎样完成目己所担负的任务?
党组要完成好自己的任务,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党组成员要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不断提高思想理论水平,正确理解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把握其精神实质,以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得到正确的贯彻落实;二是认真研究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提高业务水平,增强科学决策的能力;三是自觉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把握本部门本单位的全局,以利于对重大问题作出正确的决策;四是支持和保证行政领导人充分行使职权,不包办代替;五是善于同本部门本单位的非党领导干部合作共事,充分尊重他们,保证他们有职有权开展工作,热情帮助他们提高理论政策水平,正确理解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六是做好党内外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关心群众生活,注意工作方法,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七是经常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上级党的委员会的领导和监督。
175. 为什么“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党组的成员,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 党章作出这样的规定是因为,党组不是一级党委,也不是党的基层组织,而是党的中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在非党组织领导机构中的派出机关,是党加强对非党组织领导的重要组织形式。党组的这种特殊性质,决定了党组成员不能由党员大会或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而只能由批准成立党组的党的委员会指定。党组的书记、副书记,也由批准该党组成立的党的委员会指定。
176. 为什么说“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交的党的委员会的领导”?
党章第四十七条中规定:“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直接向批准它成立的党委报告工作,执行党委的决议。这是因为,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的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党的各级组织都必须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的一个基本原则就是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党组是党的委员会批准成立的一个党的组织,其成员也是由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指定的。那么,根据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党组必须服从批准它成立的党的委员会领导。
177.怎样认识“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
党章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的国家工作部门可以建立党委,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由中央另行规定。”一是按照党章的规定,国家工作部门一般应成立党组,但是,有些国家工作部门的情况比较特殊,需要对下属单位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实行统一指挥或协调行动,要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针、原则,这些部门,经党中央批准,可以成立党委;二是这些经中央批准成立的部门党委,不能各行其是,其党委的产生办法、职权和工作任务,只能由中央规定;三是由中央规定的国家工作部门党委的职权和工作任务,各级党组织应当保证其行使和积极配合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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