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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民政部下发通知,授予江西16个县(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牌匾,我省婺源县等16县(区)正式成为国家在江西农村社区建设的第一批“试验田”。
16个县(区)分别是:南昌市青山湖区、都昌县、湖口县、彭泽县、浮梁县、婺源县、广丰县、永丰县、于都县、大余县、萍乡市安源区、萍乡市湘东区、莲花县、万载县、上高县和崇仁县。据悉,根据全国各地申报,民政部共确定251个县(市、区)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县(市、区)”。
农村社区建设的核心是让广大农民群众也享受到和城市居民一样的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使群众老有所养、残有所助、孤有所抚、病有所医、贫有所帮。入选被授予牌匾的地区,将通过在农村社区管理体制、组织体系、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进行一系列的探索,为全国农村社区建设提供经验和样板。
据了解,在农村社区建设中,江西坚持以服务居民为核心,明确农村社区职责,完善运行机制,建立了治安服务体系、社会保障服务体系、卫生服务体系和文化、教育、体育服务体系,基本满足了村民的生产生活需要。农村社区建设已成为江西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平台,促进了广大农民的增产增收,推进了“全面达小康、建设新江西”目标的实现和新农村建设的进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