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为浓化党内关怀氛围,促进社会和谐,我县自2007年起,设立了困难党员救助基金,基金主要来源为广大党员个人捐款。全县党员积极响应这一善举,踊跃捐资,目前已筹集到一定数量基金。现根据《婺源县困难党员救助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婺办字[2007]114号)精神,本着救助急难的原则,县困难党员救助基金理事会拟对困难党员xxx予以救助,救助金额xxxx元。为确保基金的正确使用,现将其个人及家庭情况、急难原因等公示如下。欢迎广大群众监督,公示内容如有虚假或有其他问题,可向县困难党员救助基金理事会办公室反映,受理电话:0793-7361390。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年月(非党员的可不填写),户籍(填写农业或非农业),职业(填写务农、工人、干部,有下岗、再就业或经商等情况的也如实填写),家庭人均年收入xxxx元,家庭人均住房xxx平方米,是否属城镇(农村)低保家庭。
家庭成员基本情况(主要填写申请人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子女等家庭成员):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户籍,职业,与申请人的家庭关系(填写已分居、未分居、已出嫁、入赘等)。
困难原因:病
、灾情况,个人或家庭2007年因此负担支付费用情况或个人受灾损失情况。
中共xxx党支部
2008年xx月xx日
(注:如党员本人因病因灾亡故的,可以家属名义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