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饶办发[2006]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全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90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工作基本原则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近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已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与邪教组织等政治上限制使用的;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二)岗位条件 具体见《上饶市2008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其中,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08年4月30日,应届毕业生可按毕业时的学历报考。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办法 2008年5月12日至16 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同底彩色一寸照片3张。其中,应届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应届非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学校签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历届全日制普通高中等学校毕业生尚未就业的还须提供《就业报到证》,已参加工作的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填写《上饶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2006年度“三支一扶”志愿者年度考核合格且在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还须填写《2006年度“三支一扶”志愿者加分申请表》。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报名地点 应聘上饶市市直事业单位的在市人事局办事大厅报名;应聘县(市、区)事业单位的在所属县(市、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指定地点报名。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按用人单位人事隶属关系分别由市、县(市、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3:1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特殊岗位的招聘,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商用人单位并报市人事局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 3、同一县(市、区)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同类岗位,如所要求具备的资格条件相同,经商用人单位并报市人事局研究同意后可作为捆绑岗位进行招聘。 (四)收费标准 笔试40元/科/人,面试30元/场/人,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 四、考试事宜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设上饶市中心考场和县(市)分考场,分别由市、县(区)和县(市)政府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医疗卫生(含计生)单位的医疗、医技、公共卫生、药剂、护理岗位和剧团的艺术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两门,满分各为100分,公共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20%,专业科目成绩占总成绩的40%;其它岗位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一门,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应聘的2006年度“三支一扶”志愿者年度考核合格且在服务岗位的高校毕业生的笔试加分分值为10分,按加分分值的60%折算后计入笔试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