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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抓住关键环节,努力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质量
1、扩大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一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作风好的人。实现“让干事的当官,让当官的干事”,做到:看本质,凭德才用干部;看表现,凭政绩用干部;看民意,凭公认用干部。二要进一步贯彻群众路线方针。突出抓好民主推荐环节,使之成为干部初始提名的最重要一环。今后,在民主推荐工作中,要对推荐时间、地点、职位(职级)、职数、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参加推荐的人员范围进行公开。要进一步落实组织推荐、个人推荐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干部推荐方法,做到“三个坚持、三个不得”:坚持把民主推荐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必经程序,除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可由组织推荐外,凡未经民主推荐或不按规定进行推荐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坚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凡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提拔任用;坚持个人推荐提拔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若所推荐人选在单位得不到多数群众拥护,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三要科学分析推荐结果,真正把群众满意、组织放心的干部选拔上来。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要进行认真疏理,通过去粗取精,去伪存真,充实到干部整体评价中。对个别群众反映的问题以及组织掌握的情况,要回到更广泛的群众范围内去了解核实。同时,要建立严格的奖惩制度,使执政为民、求真务实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干部受到惩戒,在全区上下逐步形成鼓励勤政为民、埋头实干的,冷落四平八稳、无所作为的,努力在全社会形成甘于奉献、脚踏实地的浓厚风气。
2、注重创新,努力改革和完善干部考核方法。一要进一步规范干部考核程序。采取由组织部门牵头,纪检监察部门配合的考核方法,重点落实考察预告、述职述廉、民意测评、考核谈话、意见反馈等具体措施,不断促使干部考核质量的提高。二要扩大群众参与范围。坚持做到“三个扩展”,即向考察对象有关单位的普通群众扩展,向考察对象所在地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街道、社区扩展,向考察对象工作范围内的服务对象扩展。在进一步完善干部八小时以内的德才评价体系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干部八小时以外的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考核。要认真组织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工作,在民主测评中,扩大测评面,使参加测评的人员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在个别谈话中,注意选择各个层面具有代表性的普通群众作为谈话对象,不断拓展干部考核的深度、广度,为干部的升、降、去、留奠定好基础。三要注重实绩考核。坚持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班子集体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当前与长远考核相结合的办法,从是否维护全局利益、“两手抓”的效果、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等方面,全面、客观地考核干部工作实绩。今后,在科级干部年度述职述廉工作中,要把“绩效”考核单独列为一项作为重点考核项目,实行“领导干部实绩考核群众评议制”,要不断细化考核标准,充实考核内容,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到领导干部的实绩考核工作中去。四要运用好考核结果,加大对不胜任干部的调整力度。对在年度考核中,不称职票达到三分之一以上的、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政治、思想、作风和工作有明显缺点、群众意见大的干部要进行诫勉、待岗处理;对问题十分严重,给单位、个人、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或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干部,给予严肃的组织处理。五要不断改进考核方法。继续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探索实行干部差额考察制,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省组意见》)要求,优化差额考察方法,确定差额考察比例,提高干部考核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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