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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
婺源党建网站管理办法
各基层党(工)委、部内各科室及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加强婺源党建网站的管理,确保其安全高效运行,全面发挥网站作用,更好地为我县党的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组织领导。县委组织部成立婺源党建网站管理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婺源党建网站的信息发布、信息安全及网络管理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组织部部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党建副部长担任,成员由干部科长、办公室主任、组织科长、调研科长、人才科长、电教中心主任组成。婺源党建网站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电教中心,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电教中心主任担任。
第二条 加强信息保密工作,增强信息保密意识。必须严格执行有关保密工作的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按照信息提供部门把关、逐级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涉密及不良信息接入婺源党建网站。
第三条 规范信息采集和报送工作。信息的采集分别由各基层党(工)委、部内各科室及有关单位,根据业务范围和工作职能提供拟上网发布的信息内容,并经本部门领导审核。在报送前,部内科室必须同时形成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送婺源党建网站管理办公室审定,报分管部长审批签发;基层党(工)委及有关单位通过婺源党建网的网上办公系统上传信息,经婺源党建网站管理办公室审定,报分管部长审批签发。
第四条 完善信息审批发布程序。各类信息必须经分管党建副部长审批签发。内容相对比较稳定的静态网页更换和增加,须由各科室及有关部门提出意见,经婺源党建网管理办公室审定,分管副部长审批签发,由婺源党建网站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制作和上网发布。信息上网发布完成之后,书面文档交婺源党建网站管理办公室专门立卷存档,电子文档由网站系统管理人员负责存档,以备查阅。
第五条 对静态网页,原则上保持版面相对稳定。如内容发生变化,应在一周内予以更新。对动态网页,要及时更新或增补信息。对公告、公示、网上活动等具有一定时效性的信息,在失去使用价值后,可由婺源党建网站管理办公室删除。部长信箱为非公开性质信息,由组织部部长亲自处理或委托相关科室处理。
第六条 必须高度重视网络运行安全管理工作。县委组织部指定网站系统管理员负责婺源党建网站日常的后台管理、安全管理、技术维护、网络运行监控及网站的正常运行,及时解决系统运行出现的问题。
第七条 网站所有设备必须专机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安装、存放与网站无关的软件和数据。
第八条 本办法从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部内科室负责的维护更新栏目
办公室:政策法规、婺源组工信息、学习园地
干部科:干部管理、人事动态
组织科:组工指南、民企党建
调研科:信息调研、时代先锋
人才科:婺源人才、公务员考试
电教中心:党员电化教育、新闻纵横、工作亮点、党建动态、领导言论、党员先进性、旅游点金、民声传递、市场供应信息、农村致富宝典、市场需求信息、休闲广场、其他链接栏目
附:网上政务质量及《婺源党建网》栏目上稿情况评价办法
1、网上政务质量是指掌握网上办公系统的熟练程度及上传下达的时效性。评价设好(8-10分)、中(5-7分)、差(0-4分)三档。
2、栏目上稿情况评价是指按采稿数计分排位。主要是指在市场供应信息、市场需求信息、农村致富宝典、旅游点金、民声传递等婺源党建网所有栏目的上稿计分情况,采稿一篇计2分,其中市场供应信息、市场需求信息如能促成交易、达到目的,经核实后可按2—5倍加分。栏目上稿情况不设分限,其分值与网上政务质量分值相加,则形成综合评价分值,评价结果按综合评价分值排位,每季度通报一次。
3、各基层党(工)委的组织员为本办法的评价对象。对评价排位前五名者,给予精神及物质上的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