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汪炬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党组织:
县委决定:
汪炬星同志任中共婺源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李五兆同志任婺源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
俞军同志任婺源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正科)、婺源县城市建设管理监察大队大队长,免去其中共婺源县工业园区工作委员会副书记、委员、婺源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吴 华同志任婺源县人民政府驻上饶经济开发区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中 共 婺 源 县 委
2007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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