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查大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婺组干[2007]17号
各基层党(工)委:
经研究决定:
查大华同志任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免去其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主任职务;
项新权同志任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党员电教中心副主任。
免去:
查 欣同志的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干部科科长职务;
程静飞同志的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科长职务。
中共婺源县委组织部
200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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